據財政部官網披露,黨中央、國務院高度重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(以下簡稱“隱性債務”)風險,明確要求對隱性債務問題終身問責、倒查責任。
近年來,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持續(xù)加大工作力度,始終保持高壓態(tài)勢,嚴肅查處新增隱性債務、少報漏報隱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化解不實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推動有關地方和部門依法依規(guī)問責。為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,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,發(fā)揮警示教育作用,現(xiàn)將其中六起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通報如下:
一、遼寧省沈陽市遼中區(qū)通過國有企業(yè)舉債融資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,新增隱性債務5.2億元;
二、福建省廈門市通過國有企業(yè)墊資實施土地一級開發(fā)項目、安置型商品房項目等,新增隱性債務683.96億元;
三、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(qū)通過國有企業(yè)舉債融資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,新增隱性債務1.45億元;
四、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通過國有企業(yè)墊資建設應由政府承擔的建設項目及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性項目,新增隱性債務103.85億元;
五、重慶市武隆區(qū)通過向國有企業(yè)借款用于基礎設施建設,新增隱性債務1.6億元;
六、四川省成都市通過國有企業(yè)墊資實施城市有機更新項目、墊資建設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項目以及代政府繳納軌道交通建設發(fā)展專項資金,新增隱性債務614.08億元。
其中,成都市隱性債務涉及范圍較廣,約有47名政府、國企等相關責任人被問責。
2020年6月以來,成都華天文化旅游開發(fā)有限責任公司等31家國有企業(yè),為成都市本級及下屬成華區(qū)、武侯區(qū)、溫江區(qū)、錦江區(qū)、金堂縣、彭州市、青羊區(qū)、金牛區(qū)、青白江區(qū)、新津區(qū)、簡陽市、邛崍市、崇州市等13個區(qū)(市、縣)墊資支付城市有機更新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費用,截至2023年6月底共計墊資371.64億元,形成新增隱性債務371.64億元。
2018年10月以來,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、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2家國有企業(yè)為成都市本級及成都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、成都東部新區(qū)、龍泉驛區(qū)、簡陽市、金堂縣的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項目墊資,截至2023年6月底共計墊資160.7億元,形成新增隱性債務160.7億元。
2020年10月以來,成都興錦生態(tài)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15家國有企業(yè),按照相關區(qū)(市)政府及有關部門會議要求等,代錦江區(qū)、武侯區(qū)、青羊區(qū)、成華區(qū)、金牛區(qū)、彭州市政府繳納軌道交通發(fā)展專項資金共計81.74億元,形成新增隱性債務81.74億元。
由此,中共四川省紀律檢查委員會、四川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依紀依規(guī)組織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:對時任成都市副市長劉某某、劉某某、劉某某等3人給予批評教育;對時任成都市城市有機更新領導小組副組長、市政府副秘書長張某責令檢查;對時任成都市城市有機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夏某某責令檢查;對時任原成都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(現(xiàn)成都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)主任張某責令檢查;對時任原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(現(xiàn)成都市交通運輸局)主任王某某責令檢查。
同時,對時任成華區(qū)、時任金牛區(qū)、時任武侯區(qū)、時任錦江區(qū)、時任簡陽市、時任青羊區(qū)、時任新津區(qū)、時任邛崍市、時任彭州市、時任金堂縣、時任崇州市、時任青白江區(qū)、時任溫江區(qū)等相關責任人給予不同程度的問責。
此外,鑒于時任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成都興城集團)董事長任某某、副總經理李某某,時任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冉某某,因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,作并案處理,給予其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
2025年5月,經成都市委批準,成都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成都興城集團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任志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任志能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,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;違反組織原則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利用職權違規(guī)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;廉潔底線失守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,利用職權使用管理服務對象房產;政績觀錯位,盲目鋪攤子,搞“政績工程”;插手、干預建設工程項目發(fā)包,在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;家風不正,對配偶失管失教;靠企吃企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項目承攬、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綜合自財政部網站、成都市紀委監(jiān)委